2013年10月22日上午8时多,凤鸣街道灵安集镇发生了一起火灾,起火地点是安全路通往菜场两边的用彩光板搭建的临时商铺,由于当时事发突然,风力较大,火势一时间很难得到控制,商品损坏严重,索性没有人员伤亡。
凤鸣城管中队接到领导通知后,人员分三小队由团员青年组成,要求配合派出所的警员对现场日夜进行保护,防止附近的人员破坏现场、阻止他们捡拾现场的物品,以确保相关部门能无误地勘察事故现场,准确地分析这起事故。
我们团员积极参加这次任务,认真地对待,不敢有一丝的怠慢,表现出了团员良好的精神面貌和端正负责的工作态度,发挥了团员应有的品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