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每年的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。今年“12·4”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。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行为养成教育,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法治理念,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。永乐校区团委联合政教处于近日开展了“学法懂法,争做合法小公民”宣传教育活动。
12月4日一早,学校利用晨间活动时间,通过电视台,由大队干部丁舒佳同学向全校学生发出《学法懂法,从你我做起》的倡议。首先,她向师生介绍了“什么是宪法?”“宪法日制定的意义”,接着,她倡议全校同学:在家庭争做父母家人的“小帮手”,在社区争做文明礼貌的“小标兵”,在学校争做守纪乐学的“小主人”,在社会争做知法守法的“小公民”, 在节假日争做网络文明的“小使者”,在遇挫时争做心理健康的“小勇士”,从自己做起,从现在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人人争做守法小公民。
同时,学校还给每位同学印发了一张“法律知识试卷”,请学生带回家和家长一同完成,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,不仅充实了学生和家长的法律知识,也增强了法律意识。
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,学生们理解了“做守法小公民”的意义,遵纪守法的意识也在脑海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。同时,家长朋友们也了解了制定宪法日的意义和相关的法律知识,增强了法律意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