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石门镇团委、普法办等各个职能部门与辖区内各学校积极合作,针对未成年在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,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
一是全力做“加法”,丰富法制宣传形式。利用法制宣传日、宣传周、宣传月进校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,发放法制宣传资料,提供法律咨询。“六五”普法期间,共开展各类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95场次,发放宣传资料6100余份。在利用传统模式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同时,不断积极探索,组织开展法制漫画、征文演讲、知识竞赛、志愿者授课、观摩庭审等具有石门特色的创新活动。
二是认真做“减法”,巩固校园法治阵地。发挥各中小学校“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”作用,推动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工作相结合。增设第二课堂,开通法治小广播,成立学法小组,不断净化周边环境,实现学用结合抓落地,图文结合抓接受,使广大青少年易学易懂,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有形化和常态化开展提供平台。
三是科学做“乘法”,强化普法教育实效。镇普法办与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合作,内外兼修,建立法治教育长效机制。聘请法制副校长,巩固“家庭防线”,将学生家长纳入法制宣传教育的范围。由镇普法办牵头,司法、公安、团委、关工委等多部门联合,招募学生暑期安全护航志愿者,组建护航小分队。筑牢社会大防线,完善联合协调机制,学校、司法、公安、团委和相关部门按“资源共享、设施共用”的原则,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
四是用心做“除法”,关爱弱势特殊群体。在校内建立特别对象预防机制,会同学校开展基础性摸排工作,确定帮教学生,落实优差生结对和日常辅导老师结对。组建青苗守护团,建立特殊家庭青少年档案。发挥正反面典型事例的引导教育作用,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。利用志愿者队伍,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资源,对问题学生进行帮扶转化教育,开展“阳光工程”多对一结对等活动,矫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