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确保我市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工作平稳有序,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,局团委结合工作实际,切实加强燃气安全监督,规范燃气市场秩序,有效遏制各类燃气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认真部署安排。为做好此次燃气安全整治工作,机关团支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,强调了整治工作的重点、目标以及工作要求,明确要求各青年执法队员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严格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,提高思想认识,认真部署安排。
二是切实落实责任,扎实开展工作。前期通过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燃气代充点、销售点及使用燃气的大型餐饮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团支部掌握了辖区内燃气存放及使用安全情况,并针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户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。在集中整治阶段,对逾期未整改的非法贮存、充装、销售、使用燃气行为依法严厉查处,同时对整治中发现的新隐患、新问题,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。截止目前,共检查商铺454家,妥善处置煤气泄漏安全事件1起,取缔燃气倒灌黑窝点5处,依法查扣燃气瓶380瓶,立案16起,缴纳罚款70400元人民币。
三是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整治成果。通过派发宣传资料,向燃气经营户和使用燃气的大型餐饮企业、个体商户、企业食堂、建筑工地等相关个人、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,提高燃气经营单位及使用者的安全意识。同时,加强对燃气经营及配送安全的监管力度,使监管工作常态化、日常化,加强与相关责任部门的联系,将排查出的燃气安全隐患及时整改,对不能整改的做到及时上报,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。